根据青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开展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为严厉打击有关企业非法将青海省三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江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子企业注册或宣传为股东涉及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假冒国企相关行为的举报,拓宽违法线索搜集渠道,现就三江集团公司设立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举报方式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通过伪造公司注册申请书、股权交易协议、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将国有企业注册为股东的组织或个人;
(二)为注册假冒国企提供中介等服务或便利,牟取不当经济利益的组织或个人;
(三)与三江集团及所属各级子企业没有股权关系,但对外虚假宣传为国有企业,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
(四)未经授权假冒三江集团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商标标识、Logo的行为;
(五)其他与假冒国企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971-8112223(工作时间)
举报邮箱:qhsjjtzbb@126.com
青海省三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