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写入指导思想,并贯穿《条例》的全部内容,成为最重要、最基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在“两个维护”上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必须筑牢政治忠诚,守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任务落实好。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两个维护”的使命担当
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等重大政治责任。担当这些职责的根本目的就是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九大提出,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政治责任进一步指明了方向。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自觉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视巡察、问责追责等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两个维护”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治责任。每一个党的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无论处在哪个领域、哪个层级、哪个单位,都要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这个根本问题上,尤其负有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绝不能含糊、动摇、放松。要把“两个维护”作为钢铁纪律,层层压实压紧责任,对照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本地区、部门和领域的要求去检视党员干部行为,及时发现、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损害党中央权威等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全党令行禁止。
要担当起带头讲政治、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律部队”,在落实“两个维护”、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上必须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要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最高原则、第一要求,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党的方向为方向、党的意志为意志,与党中央不仅要做到令行禁止的一致,而且要做到思想高度自觉的一致。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一言一行和方方面面。
加强政治监督,把政治纪律挺在前面
新修订的《条例》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内法规,体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从严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特别是要把政治监督放在第一位,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两个维护”落到实处。
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主动跟进监督。加强对十九大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确保中央部署要求落地生根。
围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规范,坚持常态化监督。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对“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情况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抓好政德建设,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培养良好的政治生态土壤。
围绕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开展全覆盖监督。把政治建设纳入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将“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党的工作部门,党的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作用,对各级党组织落实政治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特别是在落实“两个维护”上失职失责的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倒逼各级党组织坚守正确政治方向,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不折不扣地听从党中央指挥,以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权威。
严明政治纪律,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从1997年以来,各个时期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均把政治纪律问题放在首位,体现了党中央历来对政治纪律的高度重视。特别是这次新修订的《条例》,增补完善政治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位居前列,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七个有之”问题作出更有针对性的规定,再次释放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强烈信号。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当好净化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紧紧盯住“七个有之”问题及表现,以“四个意识”为标准,以政治纪律为尺子,严肃查处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坚决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查处拉山头、结圈子等行为,以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围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肃查处顶风违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群众深恶痛绝的“四风”问题、侵占截留扶贫资金、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表面上看是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的问题,但从本质上看都是破坏党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的政治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脱贫攻坚、生态保护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聚焦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问题,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着力提高从政治上分析问题的能力,精准执纪,护好“森林”。纪检监察干部做的是政治工作,要善于用政治思维来考量和解决问题,善于从政治视角、政治站位、政治立场观察和处理问题。在日常监督中,要认真甄别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审查调查工作中突出政治纪律问题,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优先查处,对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的党员干部坚决惩治。要科学研判政治生态状况,深入剖析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用铁的纪律保证“两个维护”落到实处。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写入指导思想,并贯穿《条例》的全部内容,成为最重要、最基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在“两个维护”上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必须筑牢政治忠诚,守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任务落实好。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两个维护”的使命担当
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等重大政治责任。担当这些职责的根本目的就是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九大提出,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政治责任进一步指明了方向。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自觉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视巡察、问责追责等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两个维护”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治责任。每一个党的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无论处在哪个领域、哪个层级、哪个单位,都要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这个根本问题上,尤其负有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绝不能含糊、动摇、放松。要把“两个维护”作为钢铁纪律,层层压实压紧责任,对照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本地区、部门和领域的要求去检视党员干部行为,及时发现、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损害党中央权威等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全党令行禁止。
要担当起带头讲政治、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律部队”,在落实“两个维护”、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上必须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要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最高原则、第一要求,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党的方向为方向、党的意志为意志,与党中央不仅要做到令行禁止的一致,而且要做到思想高度自觉的一致。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一言一行和方方面面。
加强政治监督,把政治纪律挺在前面
新修订的《条例》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内法规,体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从严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特别是要把政治监督放在第一位,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两个维护”落到实处。
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主动跟进监督。加强对十九大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确保中央部署要求落地生根。
围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规范,坚持常态化监督。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对“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情况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抓好政德建设,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培养良好的政治生态土壤。
围绕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开展全覆盖监督。把政治建设纳入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将“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党的工作部门,党的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作用,对各级党组织落实政治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特别是在落实“两个维护”上失职失责的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倒逼各级党组织坚守正确政治方向,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不折不扣地听从党中央指挥,以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权威。
严明政治纪律,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从1997年以来,各个时期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均把政治纪律问题放在首位,体现了党中央历来对政治纪律的高度重视。特别是这次新修订的《条例》,增补完善政治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位居前列,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七个有之”问题作出更有针对性的规定,再次释放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强烈信号。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当好净化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紧紧盯住“七个有之”问题及表现,以“四个意识”为标准,以政治纪律为尺子,严肃查处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坚决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查处拉山头、结圈子等行为,以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围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肃查处顶风违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群众深恶痛绝的“四风”问题、侵占截留扶贫资金、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表面上看是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的问题,但从本质上看都是破坏党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的政治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脱贫攻坚、生态保护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聚焦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问题,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着力提高从政治上分析问题的能力,精准执纪,护好“森林”。纪检监察干部做的是政治工作,要善于用政治思维来考量和解决问题,善于从政治视角、政治站位、政治立场观察和处理问题。在日常监督中,要认真甄别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审查调查工作中突出政治纪律问题,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优先查处,对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的党员干部坚决惩治。要科学研判政治生态状况,深入剖析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用铁的纪律保证“两个维护”落到实处。